2020年12月,发蓝公司认为新余系列公司侵害其高强度彩涂包装钢带自动化生产技术相关商业秘密,向南昌中院起诉索赔2500万(500万+4倍惩罚性赔偿),2022年9月,一审法院驳回发蓝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发蓝公司上诉,最高法院 2023年4月受理,2024年6月、2025年6月两次开庭,发蓝公司调整诉讼请求为1860万(310万+5倍惩罚性赔偿)。
2025年10月29日,最高院作出判决书,认定新余系列公司侵害发蓝公司商业秘密,遂撤销一审,判赔1020万+(1027万+20万)。(2026年4月8日 知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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