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 万莉丽
 
信息时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飞速发展,足不出户便可将产品推广到世界各国,外国企业亦可在中国的各大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店铺,通过对客户的精准营销、智能推荐,实现“物找人”。

然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侵权品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新的难题。本文结合本所多年经验,就如何打赢电商平台侵权品的“歼灭战”,提出几点建议,供读者参考。

一、线上投诉
 
电商平台对待平台上的侵权信息原则上采用避风港原则,即通知+删除,权利人发现平台上的侵权信息,向平台发出通知,指明侵权的具体信息和侵权理由,而平台收到通知后,进行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的处理方式。

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受到该法的调整。该法第41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目前,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均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受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投诉。线上投诉具有成本低、简单、方便快捷、处理效率高等优势,无论对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来说,都是维权的首要选择。

3月31日阿里巴巴发布的《2021知识产权保护年报》显示,截止去年底,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共计保护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权利超64万项,品牌权利人入驻量超58万,数值再创历史新高。[1]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定期网络检索并进行线上投诉,或委托专业的调查公司来处理。

二、发送律师函
 
有些情形无法进行线上投诉亦或仅仅通过线上投诉有时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例如即便侵权品链接被删除,销售商有可能过段时期会设立新的侵权品链接,或者投诉理由有可能不被平台认可或商家提交了申诉理由,侵权品链接得以保留。

此种情况,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律师事务所直接对店铺发送律师函。由于律师函具有一定程度的威慑力,发送律师函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在较短的时间内,收获较佳的效果,因此发送律师函也是企业较为常用的维权手段之一。

笔者近几年代理日本某润滑油品牌商进行线上打假维权,若进行线上投诉,需要购买产品,进行真假鉴定后,再行投诉。此时,线上投诉反而变得成本极高、效率极低。因此采取了发送律师函的法律手段,大多数无法提供正品来源证明的销售商都会在收到律师函后主动删除产品链接,对净化网络销售市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行政查处
 
前两种手段对于线上的销售行为可以形成一定的打击效果,但对于线下的销售及生产行为则难以形成精准的打击。亦会有一些“顽固分子”,反复的线上投诉或发送律师函均无法阻止其继续售卖侵权品。此时,需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从“源头”上予以打击。

通过前期的线上投诉及律师函发送,若能够确定生产商,可对生产商进行实地调查,摸清生产商的规模、生产工厂的位置、侵权品的生产状况、库存状况等。一旦确定有生产行为及存在库存侵权品,可以立即向当地有关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查处。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能够达到迫使生产商停止销售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同时能够固定其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的目的,有利于日后的进一步维权。

四、民事诉讼
 
对于侵权时间长、销售范围广、销量巨大、获利较多的商家或实施行政查处后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商家,可考虑采取最为严厉的法律手段即民事侵权诉讼。

民事诉讼虽然成本高、时间长,但打击力度最强,并可获得损害赔偿金。为取得较好的效果,需要事先制定周密的诉讼方案,包括诉讼对象及诉讼地的选择、侵权品及侵权行为的固定、销量等数据相关的证据保全等。

笔者所在律所的某日本客户,自2017年发现中国国内某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的瘦脸神器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便发起线上投诉,并向其发送了律师函。即便如此,某公司仍旧持续侵权行为。在进行相关证据保全后,该日本客户2019年委托我所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最终,于2021年获得了胜诉判决,法院支持了我所的全部诉讼请求,某公司被判决支付高达300万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及20万的合理支出。最终,某公司申请注销了公司,达到了日本客户的排除中国市场上的侵权品的目的。

五、结语

综上所述,若想打赢电商平台侵权品的“歼灭战”,通常需联合采取多项法律手段。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侵权品对策方针,一旦发现侵权品,应立即对侵权状况进行具体分析,依据公司的方针,采取最佳的应对措施,让侵权品无处可逃。
 
 

[1] https://aaca.alibabagroup.heymeo.net/static/upload/16486996400389978533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