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世界500强公司于2020年9月起诉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要求赔偿人民币 1,500 万元并停止侵权。

我所接受明阳科技的委托后,积极应诉,并迅速针对该发明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经我所代理人的精心准备和专业的技术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7月1做出无效决定,以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为由宣告该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案亮点:

在本案中,涉案专利的发明点在于对热塑性氟聚合物的功能化改性。专利权人宣称本发明中采用的功能化的热塑性聚合物是接枝聚合物,而非对比文件中公开的单体共聚得到的聚合物,并提供反证以证明接枝聚合物相对于单体共聚的聚合物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

我所代理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非常深厚的技术背景,特别是对于热塑性氟聚合物的功能化具有科研经历,非常清楚热塑性氟聚合物的接枝率不可能达到专利权人声称的程度。我所代理人向合议组指出,在不清楚功能化的热塑性氟聚合物是通过何种工艺条件、如何控制或选择功能基团的连接方式、获得的产物的分子量分布、结构等的情况下,是无法确定涉案专利的具体技术手段及其效果的,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和详细的技术说明。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了我所关于公开不充分的意见,宣告了该专利权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