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进行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时,应对异同点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以现有设计为参照,并结合设计空间大小,评估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简介:Refa美容滚轮是株式会社MTG旗下的主要品牌之一,因其超高人气在亚洲地区有着诸多仿品。我所株式会社MTG公司进行了积极维权,且大多数案件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仅有一件关于Refa系列中Craft美容滚轮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一、二审法院都给出了不侵权的结论。一审判决认为涉案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存在五处区别点,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影响,因而判定不构成近似,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我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我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主张相比区别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相同点更多,且相同点为涉案专利区别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影响力,而且区别点或为微小差别或为使用时不易观察的部位,不足以使两者产生实质性差异的视觉效果。最高院于2019年裁定提审本案,并于2020年3月19日做出再审判决。在再审判决中,最高院明确提示了外观设计近似判断应遵循如下步骤:
(1)以一般消费者的眼光,就专利设计和被诉侵权设计的异同点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
(2)以现有设计为参照,以产品正常使用为前提,确定区别于现有设计以及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设计特征;
(3)结合各自设计空间的大小,逐一评估上述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的权重;
(4)回归“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得出结论。并最终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